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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蔡倩倩、李小龙退学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5-11-05    来源:党委学生工作部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、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》(漯职院政发〔2025〕30号),经学校研究,拟对蔡倩倩、李小龙作退学处理。

公示期:2025年11月5日——2025年11月11日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395-2115766或以书面形式向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
附件: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

2025年11月5日

(作者:  编辑:党委宣传统战部)